2005年 基礎學習 第6課
經文 / 創世記 2:4-25
金句 / 創世記 2:16,17
神建立伊甸園
Ⅰ. 神創造人 (4-17)
- 從第2章第4節起, 神的稱呼跟先前的經文有甚麼不同?(耶和華:自有永有者;參考 出 3:14)
在 神創造人之前,野地和田間的情況怎樣(5,6)? - 神用甚麼創造人呢(7上)? 人又怎樣成為有靈的活人(7下)?
神為所造的人立了甚麼(8)? 神使哪些樹在伊甸園裏生長(9)?
有甚麼河從伊甸流出來呢(10-14)? 四周環境如何? 試描述伊甸園一無所缺的環境。 - 神將甚麼使命賜給祂所創造的人呢(15)?
- 至於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, 神將甚麼誡命賜給人(16,17)?
通過這道誡命,顯明 神賜給人的自由是怎樣的呢? 其中 神亦設立怎樣的屬靈秩序呢?
神為何要設立這個秩序呢? 假若人不順從 神的誡命,那麼他們便會怎樣呢?
Ⅱ. 神賜給人配偶 (18-25)
- 神要為獨居的亞當作甚麼(18)? 那時亞當正在作甚麼(19,20)?
在這裏,試想想女人作為配偶(helper)所擔當的角色。 - 神如何創造女人呢(21,22)? 迎接妻子的亞當何等的喜樂呢(23)?
- 聖經所說的婚姻意義是甚麼(24)?
試想想「離開父母」、「連合」及「二人成為一體」這些詞語的意思。 - 試述 神所建立的家庭幸福的形像(25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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