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 馬可福音 第19課 9月15日 謝馬太牧者
經文 / 馬可福音12:18-44
金句 / 馬可福音12:30
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你的 神。」
身為信徒,都會喜歡高舉 神對世人的愛,強調 神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、無條件和偉大,有多愛我們;但同時間,卻又容易忽略,甚至避談該如何愛和回應主。事實上,愛與被愛兩者同樣重要。就如家庭中,不可只教訓爸媽要愛子女,也需教育兒女去愛父母,夫妻相處之道也是一樣;因這才能維持好的親子和婚姻關係,否則便會視為理所當然,失去幸福。在今日的經文中,耶穌便教導文士有關最大的誡命,也是作基督徒當首先遵守的誡命;讓我們從中學習愛 神愛人的功課,可以與 神與人皆建立正確、健康和愛的關係,內心常常擁有 神的國。
請看第18節上:「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。」撒都該人是當時富有的政治和宗教人物,掌控大祭司職權,卻只承認摩西五經為他們的正典;由於五經中沒有明確提及「復活」,他們就加以否定。從前一位筆名叫伏爾泰的哲學家,他在法國佔據了半個世紀的領導地位;他更透過對哲學和自然科學的研究推論出造物主,捍衛 神是永恆和全能,卻不信復活。他總結自己對聖經的看法時,說:「這就是傻瓜所寫,低能者所讚揚,流氓所教…」又宣稱「從我的時代起一百年,地球上將不會再有一本《聖經》。」但諷刺的,是在他死後僅五十年,日內瓦聖經協會購置他的房子和出版社來印刷和儲存《聖經》。請一起讀第18下-23節:「他們來問耶穌說:「夫子,摩西為我們寫着說:『人若死了,撇下妻子,沒有孩子,他兄弟當娶他的妻,為哥哥生子立後。』有弟兄七人,第一個娶了妻,死了,沒有留下孩子;第二個娶了她,也死了,沒有留下孩子;第三個也是這樣。那七個人都沒有留下孩子,末了,那婦人也死了。當復活的時候,她是哪一個的妻子呢?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。」」曾有名為《四個婚禮一個葬禮》(Four Weddings and a Funeral)的電影,是一齣愛情喜劇,以低成本製作費卻賺個滿堂紅,斬獲六十倍利潤,兼贏得多項大獎。反觀,撒都該人編寫的《七個婚禮八個葬禮》,則只有情色、不孕和死亡。事實上,全因這律法,才促成後來出現好像路得記那樣動人心弦和可歌可泣的事跡,至今仍為人津津樂道;他們卻把原本繼後香燈和保障寡婦權益的條文完全扭曲。由此可見,儘管他們在世上擁有財富、地位,但因不信復活而無法思考光明的事,死亡就是這樣使人變得縱情享樂、虛無、悲觀和絕望。
耶穌怎樣回答呢?請一起讀第24-27節:「耶穌說:「你們所以錯了,豈不是因為不明白聖經,不曉得 神的大能嗎?人從死裏復活,也不娶也不嫁,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。論到死人復活,你們沒有念過摩西的書荊棘篇上所載的嗎? 神對摩西說:『我是亞伯拉罕的 神,以撒的 神,雅各的 神。』 神不是死人的 神,乃是活人的 神。你們是大錯了。」」 正當他們想揞住半邊嘴偷笑時,耶穌直言他們錯!錯!錯!就如人問:「 神能否造一個祂自己都搬唔郁的石頭?」這問題本身就好有問題,等同說:「可否畫出一個不是圓的圓,或長方三角形。」(所以,問問題的人要先問下問的問題有冇問題,然後才問問題。)耶穌指出根本問題是他們不明白聖經和不曉得 神的大能, 神的大能不僅可以叫死人復活,甚至將我們卑賤的身體轉化為榮耀的形狀(腓3:21);其中又特別提到天國裏不再需要結婚。今日為解決不婚和生育率下降,日本政府大力推行交友計劃,運用人工智能幫助配對,甚至擬採取銀彈政策鼓勵單身人士回鄉成親。(瑪2:15)說:「雖然 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,祂不是單造一人嗎?為何只造一人呢?乃是祂願人得虔誠的後裔。」然而,在復活時不再有嫁娶的慾望和兩公婆耍花槍的情況。
接著,耶穌引用(出3:6)「我是你父親的 神,是亞伯拉罕的 神,以撒的 神,雅各的 神。」來教導他們有關復活的真理。亞伯拉罕、以撒和雅各的 神是怎樣的 神呢? 神將double blessing(receive and give)給他們。當亞伯拉罕將近人瑞,妻子撒拉踏入鮐背之年(即九十歲),因信仍有指望, 神就以祂的能力賜下兒子以撒。至於以撒,他看來相當平凡,卻是擁有非凡的耐性,為利百加禱告廿載,又順服 神的饑荒攻略,在大蕭條中留在使命之地,最終經歷一箭雙鵰和百倍的收成。 神亦以單方面恩典塑造雅各為以色列,使他抓住的目標不同了,從一直要竭力抓著世界換成只牢牢抓緊 神。希伯來書筆者作出評價時,稱他們都有復活的信心:「這些人都是存着信心死的,並沒有得着所應許的,卻從遠處望見,且歡喜迎接,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,是寄居的。說這樣話的人,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。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,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。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,就是在天上的。所以 神被稱為他們的 神,並不以為恥,因為祂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。」(來11:13-16)後來 神從荊棘裏火焰中向摩西顯現,當時他只過著躺平般與世無爭的佛系生活,死下死下;但 神也想成為摩西的 神,並惟有摩西對 神有信心時,他才真正活著。結果, 神通過摩西施展大能,締造了許多神蹟,將以色列人從奴隸的束縛中解救出來。因著信,摩西成為了歷史的主角。 神曾對撒狄教會說:「按名你是活的,其實是死的。」(啟3:1下)死人指著那些不相信聖經的說話和應許,沒有對 神得著信心的人,例如:撒都該人。相反,活人是即使有軟弱,卻藉著深度學習聖經,認識和信賴 神的大能,擁有復活的信心,可以為 神做偉大的事。盼望在我們每個人的字典裏面,也有「復活」一詞。願 神幫助我們像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和摩西一樣憑信心生活,得著活生生的復活信仰,確信 神今日依然活著和帶領, 神不因被稱為我們的 神而蒙羞,並時刻認信 神是我的 神(Oh My God!)。
請看第28節上:「有一個文士來,聽見他們辯論,曉得耶穌回答得好…」或許這文士一直收看呢場重要的「大辯論」,之後更安慰撒都該人說:「你哋絕對不是蠢,只是不夠聰明。」就腦筋急轉彎來問耶穌:「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?」(28下)因猶太宗教律法總共有613條,其中248條是訓令,即你要…(點點點);餘下的365條為禁忌,不可…(點點點)。據聞248跟人體骨骼及主要器官數目加起來相同,象徵整個人也要遵從;而365則是全年的日數,叮囑人每天都不可犯罪。哪是第一要緊的誡命,可算是當時的熱話。因洞悉時,便可突破心靈的桎梏,打開思想的藩籬,不被律法捆綁;遵守時,更可與 神建立親密的關係,過真正自由、常常喜樂和充滿朝氣的信仰生活。可是,大家都眾說紛紜,只關心自身利益,有的以涉及財產、債務為重要,有的把函蓋婚姻、家庭看為最大,有的較注重起居飲食和防疫衛生。實在公說公有理,婆說婆有理。
耶穌如何回答呢?祂引述了(申6:4,5)和(利19:18下)的話。請一起讀第29-31節:「耶穌回答說:「第一要緊的就是說:『以色列啊,你要聽!主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。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你的 神。』其次就是說:『要愛人如己。』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。」」莎士比亞在《王子復仇記》中曾說:「簡潔是智慧的靈魂(Brevity is the soul of wit.)。」只有大師級才能給出簡短而完整的答案,讓人全面解鎖。耶穌徹底掌握律法的核心,沒有針對或執著任何一個行為,而是重視人與 神之間有沒有愛的關係和愛的態度。誠然,當我聽見耶穌的答案時,腦海首先浮現的是一句世俗的話:「你可以不愛我,但不能阻止我愛你。」修改少少後,也可換成:「你可以愛我,但不能勉強我愛你。」未知大家是否認同?但我想,人之所以對這誡命生出反感、離地和負擔,主要是由於罪人本身並不愛 神,因此覺得太苛刻和難以遵從。換句話,人遵守誡命的基礎是愛,倘若愛足夠,聽命就無難度。好像雅各因為深愛拉結,即使在毒舌和庹縮的拉班手下服侍七年,也如同幾日。(創29:20)
但罪人看來從不會主動愛 神。在舊約中, 神吩咐何西阿去娶不忠貞的淫婦歌篾為妻,因何西亞與歌篾的關係,正好反映 神與以色列人的關係;以色列人在 神面前,就如同水性楊花的蕩婦,愛東愛西,就是不愛耶和華。但縱使他們屢次偏向別神, 神還是愛他們,將他們迎娶回來(何3:1);藉此把 神對人不離不棄的愛表露無遺。同樣,信徒在得救或領受恩典後,仍不時因世界而著迷,瘋狂追求各種不同的偶像,傷透 神的心;而結局往往像飛蛾撲火般,引火自焚,燒成灰燼。但縱然人對 神的愛只有三分鐘熱度,主卻依然以熾熱的愛愛信徒到底(約13:1)。(約一4:10)說:「不是我們愛 神,乃是 神愛我們,差祂的兒子,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,這就是愛了。」因著 神在我們生命中不斷工作、忍耐和建立,與及不變的慈愛,讓人逐步感受到 神那份愛情如死之堅強(歌8:6),使聖徒的內心被打動,才領悟到惟有這位獨一的 神配得我們獻上全部的愛。在這裏,「盡心」(with all your heart)便是一心一意的愛 神;「盡性」(with all your soul)表示連生命也甘願擺上;「盡意」(with all your mind)是積極發揮自己的才幹和恩賜;「盡力」(with all your strength)指付出青春、精神、時間和心力。簡單講,這就是指人好有heart咁毫不保留地把自己最好來愛和事奉主;絕非「事事旦旦,毛綫精神」,而是「全力以赴,做到最好」。尤其如果心被某某偷去,人便無法愛 神和事奉 神。
其次,耶穌又說到「要愛人如己。」即人不僅只懂得愛自己,也要學習去愛別人。不少時候,人都喜歡貶低別人來抬高自己;又會因看到別人成功而內心不快。(約一4:20)說:「人若說「我愛 神」,卻恨他的弟兄,就是說謊話的;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,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 神。」但按照罪人自私的本性,亦似乎難以做到,因當中需要人擁有捨己和犧牲精神。故此,信徒需要每日來到 神面前,從 神那裏支取愛的力量。請看第32,33節:「那文士對耶穌說:「夫子說, 神是一位,實在不錯!除了祂以外,再沒有別的神;並且盡心、盡智、盡力愛祂,又愛人如己,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得多。」」文士的意思大概係:「講得好!今日與耶穌君一席話,勝讀十年律法書。」耶穌便回應甚麼呢?請看第34節:「耶穌見他回答得有智慧,就對他說:「你離 神的國不遠了。」從此以後,沒有人敢再問祂甚麼。」意味文士若果實踐耶穌的話, 天國就必臨到他的內心。由此可見, 神向人提出這兩道誡命,不是為纏累我們,擔心會連渣都冇得剩;事實恰恰相反,乃是賜給人真正欣喜、滿足和自由。聖奧古斯丁說:「愛 神,你便可以隨意做任何事了。」指當人全心全意愛 神,又愛人如己時,就能擺脫一切其他事物,感到幸福。詩人也見證:「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,他們的愁苦必加增。他們所澆奠的血我不獻上,我嘴唇也不提別神的名號。」(詩16:4)
請看第35-37節。終於等到公眾熄咪,由耶穌發問:「「文士怎麼說基督是大衞的子孫呢?大衞被聖靈感動,說:『主對我主說:祢坐在我的右邊,等我使祢仇敵作祢的腳凳。』大衞既自己稱祂為主,祂怎麼又是大衞的子孫呢?」」當時的文士因不愛 神,沒有強烈渴慕聖經的熱忱,誤人子弟的只膚淺認識和教導人基督是誰。相反,大衛雖有軟弱過犯,卻因愛主就被聖靈充滿,明白箇中奧秘和生命,預言 神會使基督從死裏復活、升天,坐在父 神的右邊。基督要將人從罪惡、死亡和魔鬼的夢魘中拯救出來,以平安和愛來管治我們;藉此,好讓人迎接耶穌為王,獻身和忠誠於主。就是這樣,當信徒深入研究 神的話語,聖靈就把我們帶到主面前,基督要赦免我們一切罪孽和解除所有重擔,賜給我們平安與勝利。而繼警方呼籲的「提子」(提防騙子)後,耶穌也作了甚麼「提士」(提防文士)呢?請看第38-40節:「耶穌在教訓之間,說:「你們要防備文士,他們好穿長衣遊行,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,又喜愛會堂裏的高位,筵席上的首座;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,假意作很長的禱告。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。」」縱然文士教導和背誦律法,卻沒有在生活中實踐 神的愛。他們的特點是驕傲和貪婪;與愛 神相比,他們更愛自己、金錢和世上的榮耀。所謂「知法犯法,罪加一等」,因文士的壞影響力,耶穌告戒大夥兒他們必面臨更嚴厲的審判。
請看第41,42節:「耶穌對銀庫坐着,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。有好些財主往裏投了若干的錢。有一個窮寡婦來,往裏投了兩個小錢,就是一個大錢。」當時不少財主為炫富,會特意把大鈔兌換成小錢,然後以慢動作逐一放入錢箱,惹來不少艷羨目光。反觀,窮寡婦的兩個小錢,只是平民百姓買旗之用。耶穌卻何等垂青寡婦的奉獻呢?請一起讀第43,44節:「耶穌叫門徒來,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:這窮寡婦投入庫裏的,比眾人所投的更多。因為,他們都是自己有餘,拿出來投在裏頭,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,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。」」在奉獻過程中, 神更看重的是人有否將自己的心獻給主,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地愛 神。這寡婦十分貧窮,她一旦投錢,就連生活費也沒有。(太6:21)說:「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裏,你的心也在那裏。」她確實將內心也全然獻給主;對她來說, 神就是一切。此外,別人即使看不見,甚至輕看這婦人;但人係未盡了所有愛 神, 神是知道的,以至(林前8:3)也說:「若有人愛 神,這人乃是 神所知道的。」或許我們可以給 神的不多,但只要是盡心獻上,就是兩個人的一對一查經,兩個小時的崇拜,兩星期一次的獻詩……,因表達了對 神的愛,靈魂便發出喜悅的頌讚!
總括來說, 神是活人的 神,信徒當仰靠 神勝過一切死亡權勢,彰顯出 神復活的大能。並每日通過記念主的愛,認信 神才是我的「鬚眉」(soul mate),與及在生活中實踐愛 神愛人的誡命,哪怕只有兩個小錢,亦樂意奉上,有 神的國居在內心。
UBF Hong Kong Bible Study Materials
版權 © 2025 UBF Hong Kong. 版權所有.